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
方案是針對一定時期內某一項、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動。寫好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要注意什么?小編給大家分享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篇1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教師績效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制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我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全體教師利益,穩定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本學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語數英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分配方法
1、小教負責宏觀指導,各校具體考核,實行校長負責制。
2、小教將下發各校分類指標,各校根據《教師考核細則》對本校教師進行分類。全體教師按照2:4:4分成三類。一類教師獲獎金1000元,二類教師獲獎金600元。
3、班主任費將按照班額下發到各校,具體為35人以上的1200元,20至34人的1000元,20人以下的800元。各校再根據各位班主任管理成績自行發放。
4、科任老師參與班級管理的得400元補助津貼。
5、負責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人員得400元補助津貼。
6、小教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測算結果,平均提取各類獎金部分,剩余部分歸教師個人所有。
7、各校根據本分配方案計算出本校教師績效結果上報校長室,審核無誤后,會計室按表發放每位教師的績效工資。
四、工作要求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發放全部工作。
2、小教將實時公示考核結果和績效工資發放明細。
3、小教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4、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五、其他事項
1、對于進入一類的教師,在中心校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必須位于同類學科中等以上;
2、沒有從事語數英等科目教學任務的教師和教干,或在中心校質量檢測中成績位于末三位的,原則上不進入一、二類,如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也可視貢獻大小進入一、二類;
3、對從事常識科、藝體科教學的老師,必須在縣級(含縣級)以上相應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方能進入一類或二類參與分配,在縣級競賽中,獲一等獎可進入一類,獲二等獎可進入二類,在市級競賽中獲獎的,降低一個檔次入類;
4、對于在教育教學中有違規行為的,如有償家教、體罰和變相體罰、在中心校質量檢測和各類競賽中弄虛作假等,績效減半發放;
5、對不搞團結,散布謠言,在社會上造成學校負面影響的教師將減半或停發其績效工資。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篇2
為切實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根據縣教育局工作意見結合我鎮小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發展觀,以推動義務教育校園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為核心,著力構建、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全鎮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原則
(一)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規范、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我鎮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公辦校園正式工作人員。
四、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二)其他職工績效考核主要資料是: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如考核履行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等方面實績。
五、考核辦法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考核依據
1、縣教育局關于20__年義務教育階段校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有關問題的說明
2、相關法規、文件
3、《__鎮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操作細則》
(三)考核等次
教職工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以百分制計,得分在75分以上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為不合格,優秀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1.不服從校園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行政機關和校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2.連續曠工超過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日的;
3.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違規搞有償家教或向學生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的;
5.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職責事故的;
6.違反政策的;
7.受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8.違反教師道德規范,在校內外造成必須影響的;
9.觸犯國家法律的。
對當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請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不予考核。
(四)嚴格考核程序。校園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進行自評(述職)、校園組織民主評議、校園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校園考核小組群眾研究確定被考核對象考核等次、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并將結果報中心校審核等程序進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績效考核要結合校園實際,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員按學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須要注重對每位教職工每周、每月、每季度過程性考核結果的積累。
校園對教師、教干、班主任、教輔、工勤人員的考核結果,作為其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同時作為崗位聘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培養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能夠通過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園、中心校和縣教育局申訴。
六、發放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照教育局規定執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設立的項目:班主任津貼、職業道德10%、工作量津貼30%、教學質量獎30%、考勤獎10%、教科研獎10%、其他活動獎等項目10%。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任務的,由校園根據對教職工績效考核的結果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是指支付班主任費之后部分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3.教師標準工作量參照1999年《江蘇省中等師范校園、全日制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小學教師16-20節進行計算。
4.校長、副校長、中層機構人員、村校校長每周兼課時數分別不少于同學科教師標準課時的1/4、1/3、1/2,超課時或課時不足的和教職工一樣增減津貼。
5.教輔、工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原則上不超過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由校園考核后按年度發放(具體考核辦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調動但工資關系未隨之轉出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撥入調入單位發放。
7.交流任教人員(含新畢業生)由受援校園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由受援校園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8.督導組長、督導組副組長、協理員,教育部門審批和人事部門備案的提前退崗人員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發放。
9.經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借用在本縣非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或教育系統以外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原校園同類型人員平均水平,由原校園發放。
10.教職工因病持有縣級醫院以上診斷證明確需請長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和農村校園教師補貼按原標準執行。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11.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后從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已執行此款的,前述受處分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折扣不再重復執行),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原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人員發所在校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一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員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12.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校園應通知其到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貼合辦理病退條件的,應及時辦理病退手續。
13.無故連續曠工15天及以上的,校園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校園應予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14.經組織安排,在當地鄉鎮中小學之間相互借用,未脫離教育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現工作單位發放。
15.女性教職工在產假期間原則上享受所在校園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
16.對內部轉崗、培訓待崗及經縣教育、人事部門同意分流離崗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按照《__縣人民政府印發__縣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洪政發[2009]46號)文件相關精神執行。
17、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最低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兒園教職工優秀等次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0%。
七、組織領導
(一)義務教育校園工作人員實施績效工資后,校園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并進行嚴肅處理。
(二)各校園在實施績效工資時,要按照維護穩定、統籌兼顧、量力而行的要求,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開,規范操作,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篇3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外,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上交(上報)材料的、遲交或晚交的,發現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計。
2、在上級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通過個人努力獲得獎項的,學校將予以獎勵,獎項說明如下:
3、學校常規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關制度規定扣款。
4、臨時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職工大會點名批評,第二次按規定給與經濟處罰100元。
5、學校重大工作任務或接受上級部門檢查時,臨時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職工大會點名批評外,給予經濟處罰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彌補完成此項工作的人員。
6、未備課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備課的教師,將予以停課,每月只發300元生活費,其余工資用于聘請教師和獎勵教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
7、在學期末參加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市雙語抽考中班級成績第一,將予以任課教師300元獎勵,若班級成績在學校抽考的年級中排名第一,將予以任課教師200元獎勵,若所帶班級的抽考成績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將按最高標準即市級獎勵標準300元予以獎勵。
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篇4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用心性為導向,建立健全貼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校園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園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馬集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尚友
副組長:劉從永劉樹成張智
組員:張培運劉占田志林劉維富常天敬
三、實施對象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校園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校園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
同類校園之間透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資料,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個性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個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10000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校園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馬集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馬集鄉人均水平等有關狀況,分配到各校園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校園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校園層次和實際運作狀況,由同類校園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校園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狀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校園(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校園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園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狀況、工作態度、職責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用心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狀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狀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必須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務必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透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透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序透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理解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務必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職責部門務必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校園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校園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透過的方式產生。
校園考核組成員,務必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狀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校園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校園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校園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校園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狀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篇5
一、宗旨制定《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需要,是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的需要,是推動和促進我校師資隊伍專業發展的需要。
二、理念我校考核方案既要符合義務教育學校的普遍規律,又要符合特校教育規律和特教職業特點。以提高教師敬業精神和專業素質為核心,圍繞做多做少、做好做壞、做與不做、早做晚做、快做慢做等問題,還有積極主動與消極被動、認真細致與馬虎粗心、愛崗敬業與敷衍了事等問題,旗幟鮮明、立場堅定地明確倡導與鼓勵的&39;方向。積極向教學一線傾斜、向專業發展傾斜、向老教師傾斜等,利用暑期聘用(任)開放中層領導崗位、班主任崗位和兼職崗位等,鼓勵開展競爭上崗、擇優上崗、優勝劣汰,形成積極進取、奮發努力的良好局面。
三、依據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指導,以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基礎,以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要求、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和崗位安排的內容為基本依據,相應制定各類績效考核項目。以我校特色的日常工作要求為主要內容,設立綜合績效考核項目;以各兼職崗位履行職責為主要內容,設立崗位績效考核項目;以各類突出貢獻為主要內容,設立單項績效考核項目。
四、要求實施績效工資后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項目均需通過考核才能發放(班主任津貼也將先考后發),學校只有限量的公用經費,工會只有人均600元活動經費,財政局監察局將嚴格監督任何違反規定擅自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等(除追繳外還將追究行政責任)。獎勵性績效工資一般在年度考核后發放,教育局考核校長,學校考核教師,各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在教育局考核學校工作基礎上差異性配發。
在廣泛征求在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修改調整后提交教師大會審議,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每位教師都要認真對照考核方案,在年終考核中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逐項逐條自查自評,每項打分和定性評價都要有真憑實據的資料佐證,經得起驗證和審核,并作出說明。小組討論、大組交流和領導小組審核都要公開、公平、公正。教師的工作小結要以考核項目為依據,有血有肉的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家長滿意度測評將向家長發放征求意見信,提高測評的可信度。
五、目的制定方案不是目的,考核也不是根本目的,實施績效考核最終目的是促進教師愛崗敬業、提高特教服務質量、推進學校現代化建設步伐。
教師2024績效考核方案篇6
薪資晉升考核公式:
指標: 教學考核分數=(晉升升班率×0.7+晉升滿班率×0.3 -退班率 )× 100
這里的晉升升班率和晉升滿班率是指一二年級和六年級加了20%或者30%之后新算出來的數值。
根據這個考核分數進行全校級或者學科級的排名。排完之后再針對每個老師的課酬,提供相應的課酬的增加量。
具體操作方案:
1. 在考核周期中計算全校教師考核分,從高到低為AAA、AA、A、B、C五個檔次。
2. 在每次考核中,分數從高到低排列,AAA、AA、A、B、C的占比分別為5%,10%,25%,50%,10%。
3. 漲薪標準:課酬調整按照下面標準進行:
C級:不漲薪;B級:漲1級;
A級:漲2級;AA級:漲3級;
AAA級:漲4級。
機構可以根據當地的課酬情況,按照晉升級別進行晉升,漲相應的工資。
機構可以保證每期或者每兩期,做一個評級,評完級后,需要保證50%以上的老師至少漲一級以上的工資。
4. 課酬調整除遵循分級標準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例:
(1)老師每期綜合升班率低于60%不參與課酬調整
但是為了防止部分老師升班率很低,滿班率也很低,卻抱著“我只要不當后10%,那我就可以增加課酬“這樣的想法。需要隊升班率進行規定,不能低于某個程度,比如60%。大家不要覺得60%還可以了,60%已經很低了,十個學員,走了4個,如果兩期來說,一期60%,另外一期也是60%,60%×60%只有40%不到了。就是說春季是10個人,到了秋季,留下的孩子都不到4個了。
(2)全職和專職教師帶班量平均每期大于等于5個,兼職教師大于等于3個參與課酬調整。1年內新老師除外。
(3)課時費≥__元/小時,如果滿班率低于75%;課時費≥__元,如果滿班率低于85%。不參與A級及以上級別的評選(最高評級為B級)。保證老教師上課有動力。
利潤導向方式:總人數+平均人數+升班率方式
考核周期:
一年四次,分別為2月考核秋季學期;3月考核寒假學期;8月考核春季學期;9月考核暑假學期。
考核指標:
總人數、平均人數、升班率
總人數:教師當期學生總量
平均人數:教師當期學生總量÷帶班數
升班率:升班人數÷當前(最終)報名人數×100%;
總人數決定課酬級別,平均人數和升班率決定課酬增加值
具體操作方案:
怎么考量老師的教學水平,讓老師有動力去帶學生?需要合理的安排績效。
這樣的制度激勵下,老師會從兩個方面考慮問題:首先,多帶學生多排課。其次,希望每個班學生多,也不希望排超級多的課,這樣能保證每個班平均人數高。這樣就可以使得校長得到很好的結果:每個班平均人數高,老師的收益也不會太差,這樣能使得學校獲得比較好的收益。
每年的課酬,所有老師都重新計算,全部歸零。這樣能有效防止老師”吃老本“的現象。
面對一些新開的課程和班級,學生比較少。這時候可以和一些課比較少的新老師商量,是否可以課酬乘以80%來代課,以保證課程不虧本。遇到特殊的情況可以進行相對應的調整。
獎金方案
現場發獎金,給其他老師看到,激勵效果會比較好。
(1)升班獎金(續保獎金)
(2)全勤獎金
(3)代課獎金
(4)其他福利——人文關懷(吃飯等)